43929729062_68086dfcaf_c.jpg

教練陳連宏11日因不滿主審好球帶,以頭部及胸部頂撞主審,今天(12日)聯盟發出懲處公告,以胸部頂撞之行為者,處罰款5萬元、禁賽3場,連同第14條遭驅逐出場者罰款1萬元,共禁賽3場、6萬元。

文章標籤

康雨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